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发挥检察监督作用,4月26日,南平市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工作现场会在光泽县检察院召开。南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矗,南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涛,福建省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副处长谢辉鸣,南平检察院生态处处长吴建明,南平各县市区院分管生态资源检察工作的院领导、生态资源检察科负责人,南平市河长办领导及河务专员、光泽县河长办领导等参加会议。 为何此次将两级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工作现场会放在光泽县院召开? 光泽县检察院依托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平台,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延伸检察监督触角,与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健全生态领域“两法衔接”,在案件查办、法律监督等方面都率先作为,有力促进全县河流保护和水生态整体环境改善。光泽县院先行先试的一些做法,得到了光泽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为今后开展派驻检察联络室工作提供了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光泽县检察院王德跃检察长致欢迎辞▲ 光泽县检察院 经验介绍 光泽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洪茂阳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河长制’贯彻落实”的经验介绍▲ 光泽县检察院生态科刘聪从光泽县院成功办理的卢某等人非法采矿典型案件入手,做“聚焦主责主业 加强法律监督” 经验介绍▲ 十县市区院 建设成效展现 十县市区院分管生态工作的院领导汇报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设立以来开展工作的情况和下一阶段要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及工作目标。 会上,南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张涛汇报了全市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设立及开展情况以及下阶段着重抓好检察联络室几项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尽快熟悉当地河长办工作,加强与河长办及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执法、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要强化检察法律监督,运用好检察建议监督方式,注重检察建议质量,确保监督实效;开展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深入采砂区、采矿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开展调查;积极做好法治宣传,积极开展保护水资源环境法治宣传、营造人人参与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工作机制方面建设,针对司法实践中对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好的工作方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省院生态处副处长 谢辉鸣 做指导讲话 要充分认识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河流管护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对于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打造检察工作新亮点具有重要意义;派驻河长办是生态检察监督实效的展现平台,必须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履行河长之责,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注意探索总结长效工作机制,凝聚合力,认同生态检察工作的复杂性,发挥更多心思;派驻河长办目的是保护水资源,检察机关想要在落实法律监督职责、保护水生态、推动河长制方面有所作为,就需要延伸触角,并依托河长办这个平台,在保障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顺两法衔接,努力推进案件查办、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公益诉讼等各项工作,促进全省河湖系统保护及水生态整体环境改善。 南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矗 作重要讲话
|